生物学实验教学中心一卡通准入权限申请规定
为保证生物实验教学中心(以下简称为实验中心)的正常教学秩序和实验室的安全,特制定实验中心门卡权限申请管理规定。
1.实验中心主任和专职教学实验技术人员所持有的一卡通(学校通用的一卡通),统一由实验中心办公室根据学校和学院聘岗需要,开放准入权限。
2.因教学和科研工作原因,需要持有一卡通进入实验中心相关实验室的教师和学生,应填写生物实验教学中心一卡通准入权限申请书(见附件1),经实验中心相关实验室责任人和实验中心主任等审核签字后,由实验中心办公室按实际需要开放准入权限。
3.凡持有实验中心准入权限一卡通的教师和学生,必须与实验中心签定一卡通使用协议书(见附件2),并由实验中心办公室存档备案。
4.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生命学实验示范中心
2017年5月
附件1:生物实验教学中心门卡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 |
|
申请人单位 |
|
申请理由 |
|
门卡使用时间 |
|
申请人指导教师签字 |
|
实验中心相关实验室责任人签字 |
|
实验中心主任审核签字 |
|
实验中心办公室主任签字 |
|
附件2:生物实验教学中心门卡使用协议书
根据生物实验教学中心门卡申请管理规定,要求每一位持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下相关规定,并与实验中心签订门卡使用协议书。
1.持卡人应严格遵守塔里木大学和生物实验中心实验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条例,特别是生物实验中心仪器设备管理条例、生物实验中心开放实验室指导教师(含实验技术人员)工作条例、生物实验中心开放实验室管理办法、生物实验中心实验室卫生要求等。
2.持卡人应随身携带本卡,未经实验中心主任同意,不得私自将本卡借于他人,否则带来的后果责任自负。
3.持卡人不得随意放置本卡,不慎遗失后,要立即报告实验中心办公室。遗失门卡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补卡费用自理。
4.持卡人不得私自复制本卡,否则后果自负。
5.持卡人应正确使用本卡及实验室电子门锁,不得采用粗暴手段进行操作。门卡、门锁使用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实验中心办公室和物业公司值班保安。
6.除实验中心主任和专职教学实验技术人员外,其他持卡人在遵守上述管理规定的基础上,还必须遵守以下补充规定:
①除正常实验教学外,凡进入教学实验室做实验的教师和学生都必须在《实验室开放登记本》上进行登记。
②学生做实验时必须听从指导教师和实验室责任人(专职教学实验技术人员)的安排,遵守《浙江大学学生实验守则》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③实验中学生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注意人身安全和仪器设备的安全,发生故障应立即报告指导教师和实验室责任人(专职教学实验技术人员)及时处理,不得自作主张。
④实验完毕学生要清理实验场地,清点仪器、工具,归还后经指导教师和实验室责任人(专职教学实验技术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⑤学生应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用电以及实验耗材等,实验废弃物应按实验室责任人(专职教学实验技术人员)规定堆放,最后离开者应关好水、电、门、窗。
7.凡违反上述规定者,一经查实,轻者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实验中心有权取消持卡人资格。
持卡人同意以上规定(签名)